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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問題


aOO 發問於 2011-11-15 | 新竹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請問一下,男友跟我借款壹佰四十一萬,沒簽任何借據,原本共同持有一戶公寓,但前一陣子男友跟我 說,要拿房子增額借貸,銀行告知要將房子過給同一人才可增額借貸,他說申請完一次將借款全數還我,所以就將房子贈與給他,但最近常吵架快分手怕他不還,且房子貸款還是我的名字,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麻煩您幫忙解惑,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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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羣期

律師

聯正律師事務所

A:  您好:依您所述您目前可能需先確認您借款141萬元予您男友及為您男友向銀行借貸時,有無任何證據可資證明,例如匯款證明或是人證等,若無則建議您需先請您男友簽署借據或以其他方式蒐證,否則屆時若需至法院提告返還借款時,您則必需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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