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最近要採購一批電子零件,此批電子零件經美國原廠證實已停止生產不再製造。
因此公司盡可能尋遍全世界的IC廠商(不管是製造商、代理商、貿易商....等)
目前發現大陸有些廠商"聲稱"有此貨,但....
曾經被受騙的我們,要如何保護自己才不至於同樣情況再度發生?
1/ 有可能請他們先運送貨品,台灣再事後匯貨款?
2/ 如何查詢大陸廠商的公司是真的或是假的?有無信譽?
3/ 如果真的碰到糾紛,台灣這裡的相關單位,是有何方式協助台灣廠商?
謝謝律師
A:
您好,
茲回覆您的問題如后:
1.如對方答應先送貨再收款,當然可以,但一般雙方都會擔心,因此,或許可採用開信用狀或擔保信用狀的方式,對雙方較有保障。
2.大陸公司真偽可請對岸律師事務所或徵信社代查設立資料或徵信,但僅作為部分參考,或許有同業分享資訊也可以參考。
3.一般民事紛爭,多是要請廠商自行依司法程序(包括:調解、仲裁或訴訟等)予以解決。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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