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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錯了!(競業禁止、營業秘密)


吳OO 發問於 2011-07-25 | 台北 | 服務業

Q: 您好:
叔叔任職傳產業研發人員一職,但在任職其間,將公司配方賣出,私下接單賺取五十萬,因為有糾紛,所以傳回公司也已知情了(叔叔有簽訂競業條款,但年代久遠,完全不記得內容),請問:
1)能否請公司不提出告訴,向公司說明請求原諒,私下和解?和解方法我方該留意什麼?
2)若公司提出告訴,時間程序為何?叔叔該準備什麼因應措施?
3)若公司提出告訴,刑則為何?可能面臨的判刑為何?
請幫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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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7a33097ba7="吳小姐"]您好:
叔叔任職傳產業研發人員一職,但在任職其間,將公司配方賣出,私下接單賺取五十萬,因為有糾紛,所以傳回公司也已知情了(叔叔有簽訂競業條款,但年代久遠,完全不記得內容),請問:
1)能否請公司不提出告訴,向公司說明請求原諒,私下和解?和解方法我方該留意什麼?
2)若公司提出告訴,時間程序為何?叔叔該準備什麼因應措施?
3)若公司提出告訴,刑則為何?可能面臨的判刑為何?
請幫忙,謝謝大家....[/quote:7a33097ba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提供幾點供參:
1.您的叔叔是可以拿出誠意私下與任職之公司協商、和解,至於公司是否能接受,是另一回事,也許公司有其政策上之考量。一般常見的作法,是道歉(形式可以協商)、賠償,至於賠償之金額公司依法可以求償所受損害及期待之利益。假使,無法自行協商,也可考量由第三人居中協調,或是申請調解。

2.您的叔叔所為,於民事上有侵權行為之問題(時效2年),刑事上可能涉有「洩漏業務上工商秘密罪」(告訴乃論罪)、背信罪嫌(刑法第317條、第342條規定參照),前者可處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後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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