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如果倒會已經由法院判完 房子也拍賣了 債款也還清了 請問會頭還需負何種法律責任
因為當事人現在不知所蹤 其房屋拍賣後還有剩餘金額待領 請問家人可以代領回嗎
如果連絡到當事人應告知其尚有哪些法律責任須負,現在自動到案還有用嗎
謝謝律師
A:
您好:
1.因您的提問並沒有述明係由民事庭或係刑事庭判完,但又註明房子已拍賣完,債款已還清,是以設定為民事判決為前提回答之,如果前提設定錯誤,再請您告訴我,謝謝!
2.就您所提,若就債款已還清此點而言,您家人應負擔之民事賠償責任應已了結.
3.若就刑責而言,多半遭倒會的會員,是因為會首不知去向又未出面解決賠償事宜,為迫使其出面負責,多提出詐欺刑事告訴,是若您家人確定遭會員提出刑事告訴,又因遲未出庭應訊遭法院通緝,則其主動到案應訊聲請撤銷通緝,並向承審法官表明已經清償所有債務,請其從輕判決,相信您家人或能得到較好的處遇.
4.至於拍賣餘款得否由您代理取回,請向承辦執行人員確認應提出何種文件較好,以上回答,謹供參考,希望對您以及家人有些許幫助!
5.附註,人生難免歷經困苦與風浪,期許在您的協助下,您的家人也能重新開啟人生的另一扇門,祝福您們!
陳欣佑律師20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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