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請教問題
1.甲乙二人發生車禍,雙方簽下協議書,由乙方支付3000元後,雙方放棄所有民事及刑事的求償.若有一方違反,則須支付另一方100萬元的懲罰性金額.
2.甲方的保險員告知甲方,可向乙方的保險公司申請第三責任險理賠.
請問:若甲方去申請了,是否有違反上述第1項的規定?(第三責任險是有等同在民事求償內嗎)
謝謝!
A:
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忠儀律師答覆如下:
第三責任險係指汽車發生意外事故時,致車外之第三人死亡、受傷或財物受損,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故有權向保險公司請求保險金之人為被保險人,而第三人無權向保險公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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