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團購 或 自用 ~ 是否也違反商標法 ?

團購 或 自用 ~ 是否也違反商標法 ?


陳OO 發問於 2011-05-13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團購 ~ 一般認定: 大家集合到一定數量後. 一起以便宜價格購入 !!!

如果大家一起購買的是仿冒品..
1. 團購主購者沒有任何額外利益情況下... 是否也違反商標法 ???
2. 團購主購者是否會被認定以較低金額取得商品 (大家都是一樣價錢) ... 違反商標法 ??? 那其他團購者應該視同同罪 ?
3. 團購主購者如果有私下獲取商品本身以外的利益... 是否確定就是違反商標法 ???

自用 ~
1. 如果仿冒商品由大陸直接購入.. 存自用 ! 無任何拍賣/團購行為... 是否也違反商標法 ???
謝謝律師

瀏覽人數:7863
林言丞

律師

道明國際法律事務所

A:  陳小姐您好:

依照現行商標法規定,只針對製造、使用及販賣仿冒品有處罰之規定。若是單純的購買仿冒品,那是沒有處罰明文的。不過,如果是「意圖販賣而輸入」,那就會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針對您的問題:

1、團購主購者如果只是單純購入,那是沒有違反商標法的。

2、不管是主購者還是其他人,如果有違反商標法情況,法律上都會一律被視為是「共犯」。不過,因為是團購,因而得以較低之價格購得,就好像是打折一樣,因為仍然只是單純購入,所以仍然沒有違反商標法。

3、主購者若私下獲取商品本身以外利益,例如轉售圖利,那就有可能會被認為他在購入之初,就有販賣(轉售)之意圖。因而可能構成商標法第82條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商標法第82條只針對「輸入」處罰,用白話說,就是「進口」,所以,如果團購者是在國內意圖販賣而「購入」,仍不會構成商標法第82條之刑責,此外,商標法第82條也必須「明知」為仿冒品而「意圖販賣而輸入」才會構成。

4、仿冒品是由大陸購入,那就是上面說的「輸入(進口)」,但是只是留為自用,仍不會違反商標法,只是這些仿冒品若被海關查獲,可能遭扣押銷毀。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