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大陸廠商欲向我方訂購商品,並提出索取樣品的要求,我方也將樣品提供該公司,該公司認同後願意購買,並詢問訂購事宜。我們雙方針對訂購單之內容皆以認同,至今對方在確認訂單之前告知,我方需赴大陸簽訂合約,對方並向我方說明,會這樣的要求是因應國際貿易之規定進行。請問我們雙方合約的簽定,是否真的我方需赴大陸簽訂契約才能生效呢?
我方該如何應變,才不至於損失自身的權益。謝謝
A:
您好,
一般國際貿易的合約並不一定會邀請對方親簽,除非重大合約或有必要確信徵信等狀況。如要確認是由公司授權人親簽,一般也可請對方在當地經由公證親簽予以確認。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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