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之前向銀行房屋貸款,貸款分房屋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後因繳不起房屋被法拍了,拍賣金額不足償還.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1房屋拍賣的金額不足償還是否還要清償,保證人有關係嗎?如未償還以後名下是否不可有動產或不動產[我以及保證人]
2信貸部份我一定要償還嗎?是否有追溯期,如要償還有談價空間嗎?保證人有連帶關係嗎?
A:
您好,
1、不足額仍需清償。債權人可向保證人追償。未清償完畢當然名下當然可以有不動產,但有可能會被債權銀行查封,再進行拍賣,除非把錢還了。
2、當然要還,依銀行的作法,應該是會不斷的求償,時間到了會換債權憑證,期限會一直更新。連帶保證人的責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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