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關於車禍賠償問題 想請教一下! 由於在今年3月1號搭乘同事騎乘車輛上班途中和一台雙黃線違規迴轉的休旅車碰撞(鑑定報吿結果確定), 由於當時我並沒有任何心理準備臉部撞到休旅車, 造成的生理傷害:上顎的骨頭斷成三段導致七顆牙齒壞死,需以植牙、矯正、假牙及外科的方式來進行治療,醫生說最快要2年才可能完成(不包含其它症發症治療),且目前牙齒鬆動、咬斷食物的無力感及麻木感醫生說都需花長時間的進行追蹤(也有可能永久性)。工作方面;月薪正常給付(公傷假),但由於時常請假(about一禮拜三次回診),只能負責有限的案子,就實際工作績效方面影響很大(公司是以績效配股制)。精神方面;外貌的受創,我變得極度自卑、害怕與人講話,就人際關係互動及工作協調,造成極大的影響。至今;意外發生時.痛苦及害怕的畫面反覆在腦中呈現、反覆夢見車禍事件的發生、常感受到車禍又再度經歷、當面對類似創傷事件的相關情境我時常引起強烈的心理痛苦或生理反應及交通行車方面極度處於長期緊張的狀態,不得不需尋求精神科治療並長期服用藥物。在主動尋求協助下,肇方及保險公司冷漠回應亦不考量受害者行動受限仍要求配合時間地點,完全不能體諒受害一方所面臨的窘境、情緒壓力與消沈、沮喪種種內心衝突。如今我們只得求助於法律途徑,6月份開過一次"它"字號的庭了,8月16號將於士林地方法院開偵查庭,我沒有請律師,我的問題如下
1.聽說法官一定都會要求雙方合解,當天我該怎麼做呢? 需要直接提出賠償金額嗎?
2.因為太多不確定因素了 就精神賠償方面 不曉得以什麼依據去衝量金額?
3.工作方面公傷假部份公司有給予全薪 這方面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嗎? 但就工作績效方面影響很大(公司是以績效配股制) 該怎麼做才能要求賠償呢?
4.對方的保險公司態度 我該如何回應呢?
真得很希望能得到你的回應 無助的受害者
A:
您好,
1、法官不會「要求」和解,只會「勸雙方和解」。是否和解,還是要看你自己的決定。
2、通常法院會衡量雙方身分地位、受害程度、經濟能力等來決定,沒有一定行情。
3、公司有付就不算是損害。積效除非能證明一定會有,不然通常是很難。
4、保險公司只會希望少付,你還是應該積極爭取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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