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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停車場被外車佔用,有何方法?


小O 發問於 2006-08-12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大律師您好,

我家餐廳的私人停車場,就在餐廳旁,可是常常被附近的上班族或住戶長時間佔用停放,15格停車位常常都只剩4~5個可以供我們的客人使用,之前的作法是每天定時去抄寫車牌,只要發現停放超過六小時以上的,就會在車窗上貼紙條告知,可是情況沒改善,有些外車每天都來停放,甚至連續停放超過一個星期(沒移動過),當面請他們不要再停了,還是趁我們不注意的時候偷偷開,我也沒辦法一直派人在那,最近實在不堪其擾,做了告示牌在出入口及停車場內,內容是非消費車輛勿入, 消費滿百元可停一小時之類的,希望能好轉,可是依舊沒有改變,想請問:

1.由於我們沒有去做停車場登記,所以不能向他們收費嗎?
2.我可以在他們的車輪上鎖,要求他們消費才能離開嗎?
3.如果不能上鎖,我還有其它的方法嗎?
4.如果我堅持收費,也開立發票給他們,只是發票的內容不是停車費,這樣會有法律糾紛嗎?
5.對於停放很久的車輛,我可以對他們做什麼法律上的做法呢(ex.拍照告他們侵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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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給您一個參考法條,看看怎麼用吧!用民事手段,似乎無解於你的困境,而且都開了餐廳,入口就再花一些錢裝一些安全設備吧,別讓他人無故進來。
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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