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是一家飲料店業者
最近不明原因一直受到員警上門關切說本店擺放旗幟佔用馬路
但事實上根本查無此事
員警也很無奈只說1999專線舉發
所以他們必須上門查看
但是最近兩個禮拜已經來三次了
對本店的營運造成相當大的困擾
打台北市政府1999專線詢問
也只回覆說不能透露檢舉人的資料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可以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嗎
謝謝
A: 按對偵查人員提出告發,與事實不符即屬於誣告,您可以對其提出告訴,並由地檢署發函至1999查明打電話之發話地址。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