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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詐騙


何OO 發問於 2010-05-02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大律師你好:
我最近在奇摩拍賣,向賣家購買一台液晶電視,因當時匯款提款機異常,導致錢己匯出但我並不知曉,而與對方確認,對方卻沒有老實告訴是否有收到匯款,因而又用另一張卡片匯了第二筆,而第二筆有將交易明細印下來,所以對方才說有收到,當我回家後去刷本子,發現第一本有匯出錢額,與對方聯絡,對方開始說會將多匯的錢匯回,及會將商品寄出,但到了隔天,對方卻不接手機,MSN將我刪除,使我無法聯絡上對方,因而到分局報案,請問這樣我所失去的東西有辦法找回嗎?而對方是否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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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宗

律師

林賢宗律師事務所

A:  何先生:你好!
1.賣方明知買方已將貨款匯出,卻隱瞞事實,否認收到,導致買方再次匯款,則買方之第二次匯款,即係賣方利用他人之錯誤,而使對方為財物之交付,參照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515號判例,應認為係詐欺!何況賣方於收到買方二次匯款後,即關掉網站失聯,顯有不法所有之犯意,自可提告.
2.至於是否可以追回被騙之錢財,要看對方有無財產可資扣押為斷,如對方已將詐騙所得花費殆盡,又無財產可資求償,可將此一事實向法院陳報,請法院從重量刑!(普通詐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如對方知錯,將款返還,則可請求法院從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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