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被告傷害罪,原告報的案發生時間以十一個月,檢察官以偵訊兩三次。
這樣的案件有時效性的限制嗎?
我很困擾。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您所問的「時效」似係詢問「告訴期間」?
如果是告訴期間,依法是以告訴人提出告訴的時間來認定有無逾告訴期間,與檢察官偵結該案之期間無關。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吳姿璉律師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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