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想請問一各問題,最近有一件他字案的案件審理中!也開過第一次偵查庭了,已經過了數週,去查詢該檢察署的網站一直沒發現我的案件的審理結果!
後來在網站上找資料發現原來 他字案 ,有可能檢察官認為無直接證據或其它理由須提告或再一次偵查,會直接自行簽結且無需公開也可能一直放著不再處理,行為上檢察官此類處置是合法的
一般來說需過多久如果一直沒有再接到檢察署的傳票或有關於該案件的任何通知和信件,即此表此案件應該是結案了?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關於此問題,並無強制規定,建議您直接電洽承辦案件之書記官,方能確定。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吳姿璉律師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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