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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關於交通意外雙方協調賠償問題

關於交通意外雙方協調賠償問題


洪OO 發問於 2006-07-25 | | 其他

Q: 律師 您好

在7月14日我騎機車在北投中央北路西往東方向被一輛機車追撞,時速約30-40當時我有跨越雙黃線,而對方也騎在內車道,但是當時我很確定未看到對方的車,因那天下雨我的前輪稍為往左邊偏了一下,他就直接撞上來了,現在對方要求和解,但是肇事責任尚未釐清,且對方認定他沒有錯,如此我是否應該與其和解還是等肇事責任釐清後再行和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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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來文所述,似乎是同方向的追撞行為,則與是否跨越雙黃線並無關聯。惟因為機車應該靠右行駛,你突然製左偏(因那天下雨我的前輪稍為往左邊偏了一下),而對方復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會造成本件事故。
一般來說,只要在一審言詞辯論前和解即可。至於何時機?是否需要等待鑑定結果?您自己判斷吧。如果損失不大,其實未必需要把案件搞的複雜。如果彼此都有傷害且損失大,或爭議尚大,再慢慢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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