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甲毆傷我,毆打過程中不斷罵:三字經ˋ卒(豎)仔(台語)...,(我告甲傷害及公然侮辱罪),在二審時法官認為檢察官沒有舉證出有誰公然目睹聽聞,與公然侮辱罪成立要件不符,及沒有給被告詰問證人,而判決公然侮辱罪無罪,不得上訴.另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精神慰藉金一萬元(醫藥費另計).
請教大律師,我可否另依民事訴訟法請求公然侮辱慰藉金賠償的民事告訴嗎?
謝謝!
A:
[quote:155e74c009="傅望之"]大律師您好: 甲毆傷我,毆打過程中不斷罵:三字經ˋ卒(豎)仔(台語)...,(我告甲傷害及公然侮辱罪)在二審時法官認為檢察官沒有舉證出有誰公然目睹聽聞,與公然侮辱罪成立要件不符,及沒有給被告詰問證人,而判決公然侮辱罪無罪,不得上訴.另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精神慰藉金一萬元(醫藥費另計).
請教大律師,我可否另依民事訴訟法請求公然侮辱慰藉金賠償的民事告訴嗎?謝謝![/quote:155e74c009]
傷害的部分可以請求,公然侮辱部分的請求,雖無不可,但需補強證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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