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尊鑒...
目前有一屋要賣親人,擬由購買者每月給付房貸並逐月攤還本人已付房貸...目前有考慮以下幾個情況
1.除於契約明訂已攤還本人已付房貸金額方能過戶..
2.若未完全攤還本人已付房貸,買方中斷給付銀行房貸本人應如何處置..
3.契約訂定是否需經第三方公證(例 代書事務所或法院...),若無是否於法有據呢?
4.契約內容主要架構為何?
5.在何處可瀏覽契約範例?因買方為親人,在能顧及人情又不損及雙方權益應如何擬訂這契約呢?
以上 煩請撥冗惠覆
祝 順頌
A:
您好,
你的問題蠻寬廣的,幾乎就是要律師幫你寫一份契約了,是否考慮直接去找律師談一談,然後委任律師幫忙寫?或是去文具店找一般的買賣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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