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我五、六年前因嚴重車禍受賠約二百五十萬元,當時父親向我借去這筆款項要還他名下的房貸並約定那棟屋子要給我,但目前我已打算結婚要求父親過戶卻被拒絕,要求他還錢又被親朋好友眾人唾罵不孝,父親一直以等他死後就會給我為由百般拖延,而他名下根本沒甚麼財產可分,加上我妹妹一直表示她們不會放棄繼承,更罵我成天妄想父親的財產,當年車禍差點死亡也造成現在身體上一些病痛根本無法醫治,又從事勞力工作,不知何時連工作也負荷不了,女友家人怕她不幸福不敢讓她嫁我,我只是要回自己的賣命錢,難道是父親就能欠債不還?人家笑我是花錢買財產讓弟妹分,律師先生我能要回來嗎?
升斗小民敬上
A:
您好,
親屬之間的財產,道義上的責任可能遠大於法律上的責任。
但既然你是成年人了,父親的借款仍是有償還的義務的。你還是可以請求父親償還。
但您需證明該筆錢是借貸而交給父親,不是因為贈與或其他原因給父親的。易言之,借貸關係之成立需由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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