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是做代理書商的,有位客戶原本要和我們訂書,而訂的書籍有贈送一套書冊,之後客戶不想訂了,但我們已將贈送的書籍送到客戶手上,請客戶退回,打手機給他,都只接起來,不講話,打到家裡,家人也不處理
請問
這樣的情形,可以告他侵佔罪嗎?還是有其他的辦法可以使他出面解決?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因為你們要贈送的前提是有訂書,若沒訂書則贈與行為尚未算完成,則於使狀況下,客戶已經持有該贈送之書籍,若拒不返還而將持有變為所有,則有構成侵占罪之嫌。
建議可發函向該客戶說明,並表達若不退還即提起民刑事處理之意思,並協商返還。若對方仍拒不返還,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
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蔚中傑 律師
02-3322-5516#13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