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為原告身分接獲地方法院通知刑事庭準備程序
請問
1.該如何因應須準備何種資料?
2.會不會與被告或證人一起到庭應訊?
感謝您的答覆
律師
A:
您好:
如果確定是刑事訴訟的準備程序,那麼在當日的程序中,除了簡單的訊問外,主要是要作一些程序上的準備:1、問被告是否認罪?2、雙方(檢方及被害人一方,被告)有什麼證據要請求調查?3、對卷內證據的證據能力有什麼意見?4、以及調查證據的順序?等等事項,所以當日出庭的人,除了你之外,一定會有被告出庭,但證人一般是不會在準備程序到庭,也不會在準備程序接受訊問。
所以,在準備程序開庭之前,最好先把整個案件作一翻整理,以及你想要聲請調查什麼證據?作出一番整理。可能的話,最好是以書狀的方式提出。
另外,記得在起訴後的訴訟程序,檢察官就是代表告訴人的一方,所以,有什麼樣的問題,或想調查什麼證據,最好試著和檢察官先作溝通,準備程序後,也最好問一下檢察官,將來如何和他聯絡?因為,大部分的意見和程序,都必須要透過檢察官提出,而且交互詰問程序,也是檢察官來進行,告訴人本身是沒有權利直接對證人進行詰問的。
A:
您好:
於刑事程序當中,並無原告身分,而僅有告訴人身分
準備程序通知告訴人到庭,僅係讓告訴人知悉有這個程序進行,或許告訴人到庭時,被告可與告訴人洽談和解賠償事宜,但在整個程序的進行,恐怕只有最後法官允許告訴人表達意見時,才能說幾句話而已
告訴人並不需要再準備什麼資料,因為根本沒有多少機會發言(可以說沒有機會)
而告訴人到庭時,必定會遇到被告及證人(該案件有證人的話)
以上簡要說明,倘有其他疑問,歡迎不吝來電賜詢
劉家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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