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我最近計畫要開一間餐廳,但找到的房子僅有土地權狀、無建物權狀,據仲介的說法為該房子屋齡約四十年,是合法建物,但不能辦理營利事業登記。
請問若欲承租該處並經營餐廳,該如何處理營利事業登記?是否可將營利事業登記登記於其他地方?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謹提供回覆如下:
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所必須檢附之文件,其中之一即為地籍謄本; 該屋既然無所有權狀,也不會有地籍謄本,因此是無法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的。另請向仲介確認 ,該屋是否確實為合法建物?
台端若欲承租該處並經營餐廳,建議需謹慎為之; 蓋當地既不能辦理營利事業登記,基本上是不能營業的。 縱使將營業地址登記於他處 ,而於該屋經營餐廳,日後仍有被國稅局查到並受罰之危險, 實務上也常常引起糾紛 。況且, 經營餐廳須先符合較嚴格之消防安全等規定, 如果忽視這些規定貿然經營, 一旦發生事故, 損害賠償責任將非常龐大, 請台端三思 。
黃儁怡律師事務所 黃儁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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