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員工於公司外面涉嫌製毒被當場收押。
請教律師:
該員工於公司內部的物品含私人的(如衣物、清洗用品及其他私人東西)
及公家的(如電腦、文件及其他辦公用品)是否為證物由何人判定?
這些物品是否要保存? 保存多久?
A:
您好,
謹就您的提問,回覆如后:
一、被告相關物件是否屬於證物,是由司法機關進行認定,並決定是否應行扣押。
二、被告私人及公司物品,建議可函詢司法機關:(一)私人物品:有無扣押必要。若無,公司將於一個以內逕行交還予被告或其家人。(二)公司物品:是否扣押。若不扣押,公司將於一個月後不予保留。
倘司法機關於一個月內無回應或回應無扣押必要,則公司可依前項交還被告、不予保留等方式處理之。
謹提供法律意見如上,敬供參考。
李慧芬律師
創建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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