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先前與朋友各出資一半合夥投資一家公司
現在想抽回資金,但對方一直在拖
聽說合夥要先經過清算或結算程序完成才能拿回
不知要怎麼進行才好
若有律師瞭解者,希望能委託幫忙處理
謝謝!
A:
以下僅供參酌
一般合夥投資的關係〈未必是合夥,也可能是共同 投資契約〉,在被投資的公司設立後,即應改依公司的運作處理;除非原投資不限於單一公司,或者合夥投資契約就此有特別與法令不牴觸的約定,才依原合夥投資契約關係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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