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前幾天朋友手機不見
當確認找不到時已立即打去電信公司停話
在這期間(2~3小時內),有人用他的手機發出簡訊黑函
表示公司主管與廠商勾結收賄
但因為沒有監視器紀錄
也無法找出是誰偷走手機並發出黑函
現公司主管及廠商欲提告
請問我們該如何證明清白?
謝謝!
A:
一、若已尋得手機,應保留可能第三人使用之指紋;若尚未尋得,建議可報警,說明發現失竊或遺失之時間,但若非真正失竊或遺失而謊稱遺失或失竊,將構成誣告罪,請注意。
二、另外或許可從發簡訊時間是否有他人與您朋友同處而可證明其未發簡訊;或向電信業者申請該門號簡訊之發送基地台位置,並進一步比對發訊號時,您朋友人在何處(當人應蒐集證據證明當時人在何處),若不同處,即可證明簡訊非您朋友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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