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在此先感謝為小弟解惑的先進:
小弟被冒名簽本票(發票者是小弟的名字)
而冒名的人向第三者取款
請問;
1、小弟除了向冒名者提告偽造文書之外
2、還有什麼罪名可控告並求償?
3、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或是要準備的,目前手邊有本票影印本乙張
4、知道冒名者是誰,但是目前冒名者連絡不上且不回家,還有需要登報嗎?
5、整個案件約需要多久時間才可以結案?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一、如果有人冒用您的姓名簽發本票,向他人取得金錢,那麼,行為人涉嫌偽造有價證券外,
還有可能涉嫌詐欺罪嫌。
二、若要向偽造者提出告訴,需準備相關證據,除被偽造之本票外,還有犯罪人的基本資料,
另外,若知悉第三者的基本資料,亦可提供檢警單位調查。
三、若要向偽造者提出告訴,追究其刑責,只要向檢警單位提出告訴即可,無須「登報」之程序。
至於案件偵辦程序需多久,則視個案繁複與否具體情況而定,無一定標準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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