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臨時工可用承攬契約來聘請嗎?

臨時工可用承攬契約來聘請嗎?


游OO 發問於 2009-03-04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由於我們公司目前有臨時短期人力且是論件計酬的人力需求
因為是短期的故想用承攬的方式來聘請
與人員簽定承攬契約,亦可節省保險的成本


請問:
1、此方法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2、契約內容應該如何擬定?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1498
匿名

律師

A:  游小姐
您好
如 貴公司與該人員之關係,無指揮監督關係,如不需打卡、工作時間地點等事宜非專由 貴公司指揮監督,則可依情形訂立承攬或委任等契約。
如有指揮監督關係,原則上須適用勞基法等規定。
希望對您有幫助
如需撰擬合約,須洽談了解實際情形,如有需協助處,敬請來電洽談
林佳陵律師 0939386189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