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甲於庭訊上指出數個戶頭均為乙一人使用之人頭戶
且乙為便於管理,數個戶頭均使用同一電話語音密碼
甲並說出正確密碼
針對此點
甲盼法官或檢察官當場撥電話求證(密碼正確即可進入該系統)
請問有可能嗎?
因甲既已指出此重要證據,若不當場驗證
乙必於庭訊後直接以電話按鍵變更密碼
甲之舉證即失去意義
懇請指教說明 無限感謝
A:
元寶先生:你好!
你要求法官調查之證據,若確有如你所述之利害關係,可以書面說明利害關係及不能讓乙等他人知情之理由,請法官以電話測試,無須當庭口頭請求,以免被告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煙滅證據或變更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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