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跟公司申請的育嬰留職停薪尚未到期,公司即來電要我復職上班,並告訴我若現在不回去上班,等我留職停薪約定日期到期後再回去的話,原本工作地點台北就無職缺,要調我至台中上班,請問公司這樣的要求合法嗎?有哪些法令是可以保護自己的呢??
律師
義理法律事務所
A: 公司的要求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如公司真的如此做的時候,可以向公司所在之勞工局做性別工作平等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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