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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譯文證據的提出?


林O 發問於 2009-01-29 | 台北 |

Q: 假設我手中有一捲錄音帶,是關係到我要告人的證據,但其中有些東西我不想公開,例如
(a)12:00 錄音開始
我在跟別人講電話,一些私事,不想公開
(b)12:30 被告找我
我罵被告三字經,不想公開
(c)12:40 被告開始恐嚇我
(d)12:50 被告離開
我忘了關錄音,錄到我跟別人談論剛剛這件事,我不想公開
(e)12:57 錄音結束
請問:
1、我只想提出12:40~12:50對我有利的錄音,這算剪接,請問法院會不會接受?
2、日後想要有一個好的錄音證據,應該注重什麼細節,才能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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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源

律師

正豐法律事務所

A:  [quote:c1c7fc298f="林玉"]假設我手中有一捲錄音帶,是關係到我要告人的證據,但其中有些東西我不想公開,例如
(a)12:00 錄音開始
我在跟別人講電話,一些私事,不想公開
(b)12:30 被告找我
我罵被告三字經,不想公開
(c)12:40 被告開始恐嚇我
(d)12:50 被告離開
我忘了關錄音,錄到我跟別人談論剛剛這件事,我不想公開
(e)12:57 錄音結束
請問:
1、我只想提出12:40~12:50對我有利的錄音,這算剪接,請問法院會不會接受?
2、日後想要有一個好的錄音證據,應該注重什麼細節,才能當證據?[/quote:c1c7fc298f]

1.建議:
(1)錄音部分:千萬不要剪接==>不連續反而使證據產生瑕疵
(2)譯文部份:可採集您所要凸顯之事實寫下譯文(前後文仍是要注意咬寫出來,以盡量彰顯為何對方會回答此
部份之內容)
(3)電話中罵人三字經,確實不雅,但基本上應該不會構成刑事公然侮辱罪嫌(但民事部份仍需注意)
2.至於錄音採證:
並無任何祕訣可言,但一般而言,最好要突顯
(1)日期:可在連續錄音下,先說出時間在開始進入蒐證現場
(2)時間不宜過長:因為譯文之撰寫相當耗時間
(3)千萬不要偷錄他人間對話==>刑法第315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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