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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不動產所有權狀委託人保管

不動產所有權狀委託人保管


sOOOOO 發問於 2008-12-11 | 台北 | 其他

Q: 先生因有房屋買賣糾將不 動產贈與給我,卻把建物及土地所有權狀委託他大姊的兒子保管,又在律師處簽下遺書
現在買賣糾紛處理結果,要賣房子,權狀要不回來怎麼辦?糾紛處理完畢前,已申請遺失補發被先生異議而駁回,對方現在開出條件要我把房子賣掉的錢歸我先生還要每月給他們兩萬元生活費且要在律師那裏簽協議書才肯還權狀,現在先生發現對方有詐,告訴對方不會和太太簽任何文件,卻被威脅如果再去補辦權狀要告我們夫妻偉造文書,這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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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律師

A:  你好:
如果文件沒有遺失,卻去謊報遺失,確實可能有偽造文書或誣告的刑事責任,所以不管最後如何解決,千萬不能再去謊報遺失。
至於權狀部分,如果對方違反當初的保管約定,要求額外的條件方肯交還權狀,而且你們又不能接受他的條件,那麼唯有向法院訴請對方返還權狀,方是最安全及徹底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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