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有下列二項問題請問有什麼辦法可解決
一、欲取消2009年春夏訂單且願意付違約金但對方仍執意要本公司將此份訂單的貨品全買進。
二、不讓本公司將訂單取消卻又要將經銷合約於2009年2月28日終止且並無存貨出清期。
註:經銷合約上並無雙方應盡的權利義務,只有同意有其代理經銷權,且無到期日。
A:
就您所述事實回覆如後:
1.可能要請您先確認合約內是否有約定適用之法律、程序、管轄法院及爭議解決方式?其次您所說之訂單是否為經銷合約內所約定之最低責任額度?或是訂單有另外的買賣契約?
2.按照法理 ,若 貴公司不願繼續合約,且願意負擔賠償對方損失及違約金,則對方不應也無理由強迫 貴公司繼續合約,惟各國法律規定可能不一,還需請您先確認所適用之法律。
3.終止經銷合約與訂單為兩件事,就如前所述,依照法理 貴公司可以自由終止與對方之買賣合約,對方當然也可以自由終止與 貴公司之經銷合約,但對於因終止造成 貴公司之損害對方應負賠償之責。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Tel:02-8809-1122)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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