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對於商品的相同性未有商標如戒指,項鍊...這一類
如對方是美國知名品牌,未在台灣銷售與代理未有註冊是否就有全球的著作權的保護?
1.侵犯著作權(copyright)是否有地區之差別?
2.在國外展售侵犯其copyright,對方有權到台灣提告嗎?(在台灣並未銷售)要擔負的責任是何?
3.對方要求我們賠償與提供製造的工廠?合理嗎?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A:
1.著作權係採創作主義.而非登記或註冊始行有效.故無地區之差別.美國之著作權人亦可來台灣對侵害者提起侵害之告訴.
2.展售行為雖發生於國外.但如果接單出貨係在國內.權利人仍有權向侵權公司之公司所在地提出訴訟.
3.對方可要求賠償.登報等.但被告並無提供製造工廠之義務.
4.惟戒指,項鍊等三度空間之產品是否受平面著作權之保護.仍有爭執空間.須視個案而定.
林正杰律師
[quote:e4559ea4bc="Michelle"]律師您好~
對於商品的相同性未有商標如戒指,項鍊...這一類
如對方是美國知名品牌,未在台灣銷售與代理未有註冊是否就有全球的著作權的保護?
1.侵犯著作權(copyright)是否有地區之差別?
2.在國外展售侵犯其copyright,對方有權到台灣提告嗎?(在台灣並未銷售)要擔負的責任是何?
3.對方要求我們賠償與提供製造的工廠?合理嗎?
謝謝您的回復[/quote:e4559ea4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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