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交往四年的女朋友,給我她家鑰匙及機車鑰匙二,三年了,最近我不小心打破她櫥櫃的玻璃,適逢她不在家,我騎她的車出去找她,她卻到警察局告我竊盜,害我被抓,做筆錄,現在等開庭,請問我這樣算竊盜嗎?
律師
聯正律師事務所
A: 依你的問題所言,如你係騎她的車出去找她,顯示你並未有將該車據為己有之意圖,嗣後你仍會交還該車,如此即不符合竊盜罪主觀要有不法所有意圖之要件,故依此事實,並不構成竊盜罪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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