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去年跟台中縣一家知名建商購買透天新建案
日前因土地重測後地坪變少了
請問:
1、我們住戶可以跟建商請求賠償嗎?因共同持有土地比之前少了10坪!
2、建商開發此建案時已知台中縣正在辦理地籍重測,卻沒有要求政府對此建案先做地籍重測,仍使用舊地籍來賣屋,導致現重測後地坪變少,建商是否有詐欺嫌疑?
3、建商宣稱開發此建案時有請私人機構確認地界,也進行放樣,但卻說不知實際地坪較土地謄本登記小?換言之可以已較大的地坪來販售給我們,這樣有無犯罪意圖?
4、我們住戶該怎樣做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本件重測後地坪變少,申請人得否請求不當得利,須視重測地坪減少之原因,及建商是否事前知悉而定.如屬可歸責建商之事由,則應可求償.
通常測量土地皆會請地政事務所確認界址,本件卻由私人機構測量,似與一般習慣不同,如得證明,建商事前已知悉實際地坪將較土地謄本登記小,即可能該當詐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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