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我二叔今天下午來我家當面恐嚇我與我家人,恐嚇我爺爺要分財產給他,並揚言要使用暴力殺我們全家人,要求在他所限定的時間內要答應他的無理的要求。
假設我如果有錄音存證的話,請問可以對我們有人身相關的保障嗎?
請問有構成形式上的恐嚇罪嗎?
請問我們應該要如何自保呢?
或是有其他的解決方法!
謝謝!
一名長期身心深受威脅的又無助的小老百姓留
A: 李小姐:您好!揚言使用暴力殺你全家.合於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之"恐赫危害安全"罪.可處二年以下有其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如有錄音,自可提出告訴.
A: [quote:1530c4406c="gotwlin"]李小姐:您好!揚言使用暴力殺你全家.合於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之"恐赫危害安全"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如有錄音,自可提出告訴.[/quote:1530c4406c]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