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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加盟合約後發現與原本內容不合怎麼辦?


許OO 發問於 2008-09-30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 您好!


我是萊爾富的加盟主
與甲方簽了5年的特許加盟(FVC3)合約
今年2008年10月17日約滿到期
原先想再續一年,可簽約後(9月份)發現合約非原先的內容(FVC6)
可是契約已簽,合同期從2008/10/17開始
而合約上沒有合約生效時間
也沒有注明:合約一經簽署立即生效


請問:現在反悔來得及嗎?


急急急, 十萬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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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原則上,依民法第一五三條規定,當事人相互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
二、基本上,要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誠心的業主協商會是較洽當的方式。
三、於未觀諸契約全文之情形,原則上推論該契約應該是延續之前契約,所以時間會有延續性,先與業主協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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