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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主張民事和解的效力?


cOO 發問於 2008-09-10 | |

Q: 律師您好:


我因為幫別人網拍一個仿冒的LV包包
刑事己經作處分,最近收到一家自稱代理LV請求民事賠償的律師信
我主動打去協商,發現對方一直在問我的財務狀況
甚至還叫我要把財力證明相關文件傳真給他們
對方律師說看到證明文件他們才有辦法去申請減少賠償金
我覺得不對勁,懷疑有可能是詐騙集團(先暫時不提對方的公司名稱)
我上網查過,但104、全國工商及國稅局的資料庫找不到這家律師所


想請問的是:
1.要如何確定對方不是詐騙集團?
2.我要如何與他們簽訂和解書才是有效力的(因為不知對方是真的還是假的律師)?
3.我擔心簽了和解書,哪天又有第二家自稱LV委託的律師來跟我要求賠償,我該如何保障我自己的權利?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1607

A:  您好:
一、有關律師代理當事人協談和解,欲查詢律師是否為真實,可以去法務部的網站以律師的名字查詢即可。
二、欲確認所簽立的和解書是對權利人發生效力,就要先確認對方是權利人,因此可要求對方提出代理或是授權或可證明其為權利人之文件,其次,律師亦要有授權始得從事協談。
三、有關和解契約的內容,可以請教律師審閱,以確保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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