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工作未滿三年半,須賠所領薪水總額十分之一?

工作未滿三年半,須賠所領薪水總額十分之一?


黃OO 發問於 2006-06-10 | | 金融工商服務業

Q: 大律師您好:
我在某一家銀行工作,一開始就簽訂契約,約定工作未滿三年半時,須賠所領薪水總額十分之一!
因為這銀行要求業績項目十分繁多,且未達目標,會被開除,不管作一年或三年都賠十分之一,作越久賠越多,是不是不合理?是否違法?
我想離職,有何方法可以賠少一點!
謝謝!

瀏覽人數:2118

A:  有關勞雇間約定勞工需至少服務一定期間,否則如提前離職即需負違約金或損害賠償之條款,目前實務上是認定有效的,但若認為賠償金額過高者,可請求法院給予酌減(法院有裁量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