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
因為支票沒管好,被人冒用,並因此被告詐欺該怎麼辦?
(因為也不知道被開出多少支票、開立金額、時間...)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一、若已無奈成為被告的話,可以寫自述書的方式檢附證物、證人,向檢察官說明始末,以取得不起訴處分或是簽結之處分。
二、可以登報說明該情形,以示清白,並有客觀之證物(即登報內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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