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因詐欺案告對方,可是被告未出庭
經法院拘提才到案說明
被告開庭時聽說他有承認欠款,只是金額不對
因他連續背信行為,我追加前二次不足額金額才會金額不對
請問
1.他也承認有此事件也承認久款之事,那此詐欺案,我勝訴成功率有多少?
2.他反駁金額不對,對案情會不利嗎?(我覺得欠一元和欠100萬有何不同,都是詐欺)
3.下次開庭時我要注意什麼?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一、被告有承認欠款,是否有詐欺或背信或侵佔的故意,仍要有進一步資料才能評估被起訴的機率。
二、金額有些許差異,尚不是重點;重點在於該人客觀上的欠款行為,是否是基於犯罪的故意為之。
三、下次開庭,若對方確有犯罪的故意,將重點放在對方的犯罪故意方面,例如可以舉出相關證事說明對方的客觀行為,確係故意為之。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