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A承攬政府公共工程,發包B廠商
結果因故B廠商無法完成,只能執行至某一階段
現A欲向政府單位要求該其款項卻遭拒
請問該如何追討?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一、原則上,政府採購應不能轉包,所以您所述情形,應是部份發包給下游施作。
二、所有爭議,都應依您與機關間的契約為判斷標準。
三、若有爭議無法解決,可以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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