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一個偉大的母親省吃簡用的守護一個40年的家,因一個不肖子(藥劑師)中風倒下,她的枕邊人是個醫生,在她中風倒下後竟然沒馬上送她就醫,而是將這位與她同甘共苦一輩子的老婆放在自家床鋪,延誤就醫近十個鐘頭。
當她兩個女兒得知消息,才求援於母親的醫生友人趕去家裡請求,這位醫生丈夫打119送往花蓮慈濟醫院,當女兒由台北趕往花蓮慈濟,母親還正由玉里往花蓮的途中,而那位醫生丈夫竟然還可在自家診所繼續職業看診。
當醫生告訴二位女兒母親的呼吸指數只剩3,就算努力將腦部血塊取出,.可能也是植物人,.但是二位女兒能堅持強救母親,只要她能呼吸決不放棄,終於開完刀的一星期,這位母親奇蹟似的酥醒,只是一顆腫的不成人型的頭、臉,讓女兒幾乎無法承受母親所受的痛苦。
雖然甦醒,但母親確得要靠呼吸氣及肌肉鬆弛劑活下去,醫生只能勸告二位女兒放棄,因他們無能為力了,不如讓母親輕鬆離開,這樣母親可能不至於如此痛苦。
當女兒接受醫生的建議,由台北趕往慈濟之時,在松山機場候機室等飛機時,一本當期的商業周刊,主題正刊登著劉海若的故事,於是又再燃起不放棄母親的心,劉海若的家人能,女兒認為她們也能,所以想進辦法尋找救母的方法,包括上網求助立委及友人,終於友人熱心的協助找到s.o.s專機及台大醫院的協助,順利將母親轉上台大,也在台大呼吸重症急診室的努力,及這位母親的弟與妹及女兒不放棄的堅持,待了2個多月就轉出至一般呼吸照護病房,最終目地是希望這位母親能脫離呼吸氣,回到女兒已幫她準備好的新家。
這位堅強的母親也一直很努力的試圖脫離呼吸器,.每當她100歲高齡的老媽媽去給她打氣,她都展現出最積極的生命力,也期待著回到女兒為她準備的新家,不料努力了八個多月,還是天不從人願,母親還是沒能如女兒的願望,離開了她的老媽媽及她的女兒,曾經不放棄的這些親人心裡的痛遠不及那100歲高齡老媽媽的痛,至今老媽媽還無法釋懷自己女兒至死都無法開口說句話。
最無法讓人相信的是,自己的女婿在這8個多月來,只能一個月上來探試一次與她結璃40年的妻子,老岳母還告訴這位醫生女婿,一個月多上來探望你的妻子,她最需要的是丈夫精神上的支持與鼓勵,然而女婿給他的回答是,上台北一天他會少賺很多錢,(多讓人傷心的話阿!)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一個生命。
女婿更在女兒往生才三個月,就到大陸去花錢取了一個小他20歲的大陸婆,這多讓100高齡的老岳母情何以堪,人命真的不值錢,這位母親有2兒2女,死後她的牌位猶如無後代的被放置在靈骨塔,逢年過節大概只有女兒有空去祭拜追思吧!他的兒與夫都忙於事業,(因為這為母親從病倒至往生到安葬,「忙」、「事業忙」永遠是丈夫與兒子的藉口。
她的大女兒已出嫁十年,在出嫁前媽媽曾贈與房屋給大女兒,當時因母親怕年輕夫妻不知感情是否經得起考驗(因深怕現在是速食婚姻時代),於是為了自己女兒的權力幸福著想,要大女兒簽了5張空白本票,寄回玉里,告訴她的大女兒將來若二人婚姻有散失,不致於大女兒的房子會被共有,大女兒也基於她認為母親是在保護自己,不疑有誤就寄回去,沒想到,母親過世的一年後,她的父親竟然自行用支票的大寫數字機,打上國字金額:柒佰捌拾萬,用日期章蓋了其中的一張本票,發票日是87年7.25.到期日是94年.9.13,直接向法院要求執行。
真不知這個娘家,只有錢才是一切嗎?只要想到她那位無怨無悔,為家辛苦付出一切的母親,最後被她的兒與夫的如此冷漠無情對待,她就更無法原諒那些無情無義的家人,(當然其中還有舉不勝舉的故事,無法一一詳訴,聽來都令人心酸),如今她的大女兒深陷於法律的困境,請問:
這位女兒被父親執行的本票是有效的嗎?有任何抗辯或方法可保護她自己,不被父親得逞嗎?
A:
陳小姐:您好!
女兒出嫁獲母親贈屋.為恐女兒夫妻失和而請女兒簽發空白本票交母親以備女兒夫妻失和時可以取回房屋,算是附條件之贈與,如今女兒並未夫妻失和,條件並不成就,父親於母親故後自行填入本票金額日期向女兒求償,女兒可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拒付本票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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