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向保險公司購買2張保單且已扣款成功
但我沒有簽到保單簽收回條
並於收到保單後的第8日晚間電話明確告知業務,要求2張保單撤件
(保險合約中內載10日契約撤銷期限),他也答應會盡快辦理
之後業務一直以開會為由拖延
後來又說保單已過撤件時效,無法撤件及全額退費
我直接向保險公司客服專線申訴
對方以客戶端窗口為業務人員為由,請業務與我談
當場業務與公司聯絡後向我表示會全額退費及撤件
之後以各種理由搪塞,不接電話等方式逃避保戶詢問,誠信盡失
我又再度向保險公司客服專線申訴要求處理
但保險公司說這是業務個人對保戶的承諾與其個人行為劃清界線
在公司立場完全符合契約內容
保險公司僅表示會進一步了解,沒有任何處理或退費等
試問如果業務代表不代表保險公司,行使保險公司付與之職權與表達公司立場
那我幹痲經由”他”來跟保險公司簽約,客服人員為什麼找他和我談阿?
他為什麼抽傭金?保險公司與業務的問題難道要我承受?
請問我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不是被保險公司與業務人員互踢皮球?
我的錢已經被扣住3個月了,我的損失又該找誰負責?
謝謝
邱小姐97.07.14
A:
您好,
1、就實務上,財政部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成立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負責處理理賠申訴案件,非理賠申訴案件仍由財政部保險司續行處理,以達客觀且有效解決保險之紛爭。故在實務上,你可以向財政部保險司提出申訴。看看是否能達成您的目的。
2、就司法程序上,你的問題,在於你如何證明曾經在十天內通知業務撤件。若能證明,就算上了法院,你應該也會勝訴,反之,若不能證明,就算上了法院,您恐怕也會輸。所以如何取得證據,例如錄音等,是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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