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乙被判刑處以1年半的刑罰
當時甲有請求民事賠償,但因乙為外勞不知如何求償
加上已過多年
請問:
1、是否尚有其效力?求償年限為多久?
2、若尚可求償該如何求償?
謝謝您的回復
A:
一、此應屬於侵權行為短期時效範圍,即被侵害權利的人於知悉加害人時起,二年內並未向加害人請求者,則加害人得以請求權罹於時效,拒絕給付賠償金額。
二、有向乙男請求民事賠償?如何請求?是否以訴訟為之?如果僅是私下以口頭方式要求者,可能會面臨時效消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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