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各位律師們好:
我公公的工廠於兩年多前的一場火災中付之一炬
刑事庭於上月底才宣判
因為火災現場早已經燒個精光,而且左右鄰居早已改建
加上我們是傢俱工廠,後面有一小倉庫
所以法官們推論應疑似不詳的火種從小倉庫起火而延燒
但因為火災當晚我們沒有人留守,隔天一早要調社區委員會的監視錄影帶
委員卻說整個工業區的監視器都壞了
雖然通聯紀錄顯示出前五通報案都不是我們的地址
但是法官卻以天色昏暗、心情急躁為由,說報案者說錯號碼
因為目擊者不敢出來做證,我們只好請財團法人現場鑑定
而結果是:起火點不是我們引起的
對面警衞也從一開始的認定是隔壁鄰居先起火,翻供成是我們先起火
而廠內的感應監視器只有在火災變大時才拍攝到火光
所以也無法直接證明起火點
雖然消防隊員說他們的消防車是停在我們門前,但是監視器並無影像
整個救災過程根本沒有進入我們的廠內灌救
而消防隊員的證詞一律是他們進入隔壁救火時只有我們起火
隔壁鄰居並無起火,但是我們的工廠位於山坡地上
風向應是往上延燒,怎麼會是往下延燒呢
因為我們所需要的人證根本沒有人敢出來幫我們作證
我們雖然已經上訴,但我公公年數已大
在鄰居們的提告下,早已精疲力竭
試問:
1、是否要有新的證據才能有反敗為勝的可能呢?公公對法律一竅不通,只能委託給律師,但情況看來對我們並不有利
2、可有相關的案例可供參考呢?
百忙之中不勝打擾, 心中不勝惶恐!謝謝您的答覆!
A:
您好,
您的敘述,是關於證據方面的問題,最好還是請律師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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