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雨傘王兼職的工讀生,當初面試我的人事詢問我一週可以上幾天班?我當時說週一至週四晚上18:00-21:00,但是隨著店內的業績不好,我的班就被砍了,詢問之下是說因為這幾個月是淡季,所以被砍班很正常,(就舉例某某也被砍班啦)~可是公司砍班都沒有事先說也沒有商量,都是我們等...
想詢問與公司約定的特休是周年制,我於2022年8月1日入職,將於2025/04/30離職,請問到4/30前我還是可以把雇主給的10天假使用完嗎?因為詢問公司公司說要按比例沒有十天
客人於官方帳號訂購冰箱設備,因信任對方沒收訂金,現在客人當方面要取消,但我冰箱已經跟廠商下單也已付款,請問該如何處理?
本人在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為產線兼行政助理,有行政職務津貼,後來職務給改由其他同事負責,此津貼也取消並轉移給其他同事,隔半年此同事離職,職務又由本人負責,但是津貼卻沒有轉移回來,請問公司是否造成違法減薪,如果公司以工作失誤為由是否可因此扣除此職務津貼?感謝律師回覆
請問,1.如果員工頻繁遲到或忘記打卡,可否扣年終以及額外獎金?2.出差交通時間,算上班嗎,那超過正常時間算加班嗎?3.員工參展等活動,現場伙食車資,需要補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