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工局勞工調解開會上離職員工主張非自願離職並於調解申請書上勾選調解資遣費以及金額,和要求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我司保留line紀錄,也無違法勞基法事項,而離職員工做滿半年未遵守預告期10天,說「就做到今天,明天我不去了」此員工於第三方在場之公開場合,明知道事實,卻意圖扭曲,使用...
公司移工於上班時間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場所至公司外面去採買私人物品,是否算曠職?是否可擬予退職?是否合乎法令?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4號 小法股份有限公司 將土地蓋成空屋租給人當公司或倉庫 有用公司員工名子增開兩間空頭公司 我在小法當20年警衛 明白這是逃漏稅 但不知道該怎ㄇ檢舉
由於小弟在一家日配公司當業務司機公司的給薪方式為每月5號領底薪每月20號領業績獎金最近公司因為產品漲價 銷售不佳但卻又大量配貨給各業務司機導致退貨增加 業績獎金直接扣到0...可是公司完全不予理會有在內部申訴過也是石沉大海想請問這種有法可管嗎?
跟台灣公司簽勞動合約,但是在越南上班,因台灣是周休二日,但是越南是周休一日,所以在越南星期六要上班,這樣有沒有違反台灣周工時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