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詢問本身是上班族但有擔任其他公司的股東,目前就業之公司因營運不佳而裁員資遣,是否符合失業給付的請領規定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網上賣東西,開全家的交易平台好賣家給買家下單,商品價格說好200元免運費,但是我在輸入滿多少免運的時候,輸入位置錯誤,變成運費200元,我沒有注意到,買家下單也沒有注意到,直到兩天後買家查詢貨進度才發現,然後說要告我..我也誠心說貨到前先退款給他,但他堅持...
我是肇者那方,已經跟對方和解完成付完修車費用,車禍後的舊零件是否應該歸我?如果對方不肯給舊零件該怎麼辦?舊零件還可以賣到一萬
(有配合正規股份有限公司的)買家在兩個月前就要取貨但他還在考慮是否要繼續使用產品而不回消息兩個月後他才要求退費 但我們保證期限是30天內 他說要請求消保官協助請問貨他沒取但過了保證期限才要求退款是賣家的問題還是買家應該自行承擔呢?
請問若判刑確定,媒體也報導過,若引用該媒體已露出的報導資料及判刑者照片及姓名,是否會有法律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