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12到職,年資6年,故目前有15天特休。已提出3/1離職,想請問2/12-3/1,這部份的特休該如何計算呢?(人資部絕口不提,故想請教。PS:有限公司)
公司常舉辦臉書抽獎活動,會計師建議留下中獎者的身份証字號和詳細戶籍地址,以後如果中獎者累計中獎金額超過一千元要報稅,可是電商小編在活動公告中沒有提到中獎要提供身份證字號和詳細戶籍地址,也沒有寫到獎品的金額,這有違反個資法和相關的稅法嗎?謝謝
內容:一開始 我在社團買幣 有個買家要賣我 後來 她交易複雜 要我分兩次 我也答應 一邊匯3000 一邊在85幫他買東西 結果他沒給我幣。本來打算說算了 虧錢了事 晚上他打來說 他幣賣完了 要退我錢。 我就說好啊 叫我給他戶頭跟雙證件 結果他ㄧ匯就7萬 後面叫我買他要的東西...
想請問律師,若是在買賣平台上的賣家,因故未履行債務,執行寄出貨品與退費之行為,且多日未能聯絡到的情況下,若因金額較小,想避開法律途徑,能否使用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的方式執行權利救濟?
我是中鋼委外協力廠商交通公司的司機,因在中鋼廠區與同事發生鬥毆情形以致同事受傷,被公司以中鋼課長要我寫自願離職書,說課長要看要馬上傳給課長理由寫自願離職書公司並未說明我違反勞基法第14條2項規定開除我,對於當下簽自願離職書,事後覺得被欺騙,對此!自己覺得並未明確被告知已遭公司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