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於2021/1寄出商品, 有商品出貨照片及物流收貨簽名, 買方於2021/11才來電反應未收到商品, 經查, 確認商品已於2021/1/19簽收, 後調簽收單發現是物流將商品送至錯誤地址, 簽收人並未反應寄錯且已將商品弄丟, 請問此事件, 店家要負責任嗎?
從2020年三月底進入公司,以工讀生身份進入公司,2021年10月29申請離職,每個月5日發薪水,雇主都會拖一天或更長,想問離職薪水拖欠並一年半特休沒休過,時薪大概100特休加上離職薪水該要有多少?
公司公開廠所領班大聲咆哮說,我可以打完你再跟你道歉,讓被害人身感恐懼,此有構成恐嚇罪嗎?該如何可遏止該領班這惡行,
你好,請問這份同意書,甲方是公司,乙方都是公司幫我們把名字key上去的,不是我們自己簽名也不是我們自己key的,這樣這份同意書有違法嗎?我們是不同意的
您好,想問賣家說是正貨,但寄來的跟正貨不太一樣還跟正貨是同一個序號而且未寄發票,訊息又一直很慢回覆賣家說過如果是假貨會退 賣家又不積極處理,是不是如果不是正貨 ,也會觸犯到詐欺